关于严明2024年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来源:纪律检查室阅读:0发布时间:2025-01-19
中共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
关于严明2024年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清明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市、区纪委全会精神,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,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,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
二、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,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。
三、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,进行私人扫墓、祭祀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四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。
五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。
六、严禁借祭扫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或通过网购、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。
七、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。
八、严禁酒驾醉驾、寻衅滋事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。
九、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、擅自脱离值守岗位。
监督举报电话: 18908270796 15823626878
监督举报邮箱: 17363078@qq.com
中共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4 年 4 月 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