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陈佳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

来源:阅读:0发布时间:2020-12-11

各科室、专业部:

2016年3月2日中午,2014级计算机高考(2)班陈佳同学,在宿舍到教学楼的路途中拾得现金860元,主动交给了高中部负责人并未留下姓名。后经多方面调查,于3月3日下午找到失主并归还。

陈佳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,表现出一名当代中职学生的高尚品质和道德情操,是新时期雷锋精神在我校学生身上的再现,是全校师生学习的榜样,更是我校开展文明养成教育活动成果的肯定。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,传递正能量,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陈佳同学拾金不昧的精神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“最美中职学生”称号,同时号召全体师生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,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道德观、价值观,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。


  • 地址: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正舟路北段503号
  • 电话:023-85086322、023-85086333
  • 邮编:409001
  • 渝ICP备16007402号-1
  • 微信公众号

  • 新生学费交纳